手机访问

手机扫一扫

|投诉/建议
400-689-2779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新版《烟规》防烟分区划分

来源: 上海学尔森教育      编辑:佚名

1、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厚度,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允许面积及其长边允许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注: 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相关规定。

相关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