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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编辑:佚名
财产清查的结果.必须以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和制度为依据,严肃认真地予以处理。对于不同性质的问题,要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查明账实不符的性质和原因.并确定处理办法。对于通过财产清查所发现的实存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之间的差异以及质量上的问题,应核准数字,调查分析发生差异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说来.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计入成本费用;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意外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方案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呈报有关权力部门审批。
(4)根据清查的结果。调整账簿记录.确保账实相符。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与盘亏.应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以确保账实相符。具体分两步处理:在审批之前,要根据清查中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有关账簿,一方面使各项财产的账存数与实存数相一致.另一方面反映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增加;在审批之后应根据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批准处理的意见,再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